GB 50849-2014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七 )


6.3 热水及开水
6.3.1 热水用水量定额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
表6.3.1 热水用水量定额(60℃)
6.3.2 生活热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不应低于60℃ 。手术室等处的盥洗池水龙头应采用恒温供水,供水温度宜为30℃ 。
6.3.3 热水系统与冷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平衡 。医院热水系统的换热设备不应少于2台,当一台检修时,其余设备应能供应60%的设计用水量 。
6.3.4 热水进行再循环时,对于在严重传染区下游的不带水阀门的结构,在使循环水回到蓄水箱后,应在箱内于80℃加热10min以上进行杀菌,然后再以供给时所需的温度进行循环 。
6.3.5 每个护理单元应单独设置饮用水供水点 。当医院开水系统采用蒸汽间接加热时,宜集中设置蒸汽开水炉,并应通过开水管道向各护理单元供应;当采用电加热时,每护理单元应单独设置电开水器 。
6.3.6 医院开水系统也可采用瓶装水饮水机 。
6.3.7 生活饮用水管道宜避开污染区,当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
6.4 污水、污物处理
6.4.1 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的有关规定 。
6.4.2 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的传染病门诊、病房的污水、废水宜单独收集,污水应先排入化粪池,灭活消毒后应与废水一同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并应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管道 。
6.4.3 传染病医院内含有病原体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焚烧处理 。手术中产生的医疗污物应就地或集中消毒处理 。
【GB 50849-2014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6.4.4 放射性污水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4792的有关规定 。
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7.1 一般规定
7.1.1 传染病医院各部门的温度、湿度在设置空调系统时,应符合表7.1.1的要求 。
表7.1.1 主要用房室内空调设计温度、湿度
7.1.2 位于采暖地区的无空调系统的传染病医院,应设集中采暖 。采暖方式宜设置散热器采暖 。各种用房室内采暖设计计算温度应满足表7.1.2的规定 。
表7.1.2 主要用房室内采暖设计温度
7.1.3 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
7.1.4 医院内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应按区域独立设置 。
7 .1.5 医院门诊、急诊部入口处的筛查,其通风系统应独立设置 。
7.1.6 机械送、排风系统应使医院内空气压力从清洁区至半污染区至污染区依次降低,清洁区应为正压区,污染区应为负压区 。清洁区送风量应大于排风量,污染区排风量应大于送风量 。
7.1.7 排风系统的排出口应远离送风系统取风口,不应临近人员活动区 。
7.1.8 病房卫生间排风不宜通过共用竖井排风,应结合病房排风统一设计 。
7.1.9 医院各处门口不宜设置空气幕 。
7.1.10 有条件设置集中空调的地方,诊室、病房、医护办公等小空间可结合机械送排风系统做风机盘管系统,机械送风系统应设计为空调新风系统 。中庭、门诊大厅等大空间可设计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 。
7.1.11 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应采取在非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时期回风的措施 。
7.1.12 手术室、重症监护室(ICU)、负压隔离病房以及高精度医疗设备用房等,宜采用空气调节 。
7.1.13 医疗设备用房应在根据房间压差要求设置送排风系统的基础上,根据设备的温度、湿度要求设置独立的空调机组或恒温恒湿机组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如:疾病、健康、理财等),还请咨询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辽宁龙网」www.liaoninglong.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