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阐微》之干支总论

干支总论
陰陽顺逆之说,《洛书》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执一 。
【原注】陰生陽死,陽顺陰逆,此理出于《洛书》 。五行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午,午为泄气之地,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为死哉?凡此皆详其干支轻重之机,母子相依之势,陰陽消息之理,而论吉凶可也 。若专执生死败绝之说,推断多误矣 。
【任氏曰】:
陰陽顺逆之说,其理出《洛书》,流行之用,不过陽主聚,以进为退,陰主散,以退为进 。若论命理,则不专以顺逆为凭,须观日主之衰旺,察生时之浅深,究四柱之用神,以论吉凶,则了然矣 。至于长生沐浴等名,乃假借形容之辞也 。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之初生而沐浴以去垢也;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旺,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有收藏,犹人之埋于土也;绝者,前之气绝而后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胎也;养者,如人之养母腹也,自是而复长生,循环无端矣 。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 。时说谓投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 。古法只有四长生,从无子、午、卯、酉为陰长生之说 。水生木,申为天关,亥为天门,天一生水,即生生不息,故木皆生在亥 。木死午为火旺之地,木至午发泄已尽,故木皆死在午 。言木而余可类推矣 。
夫五陽育于生方,盛于本方 ,弊于泄方,尽于克方,于理为顺;五陰生于泄方,死于生方,于理为背 。即曲为之说,而子午之地,终无产金产木之道;寅亥之地,终无灭火灭木之道 。古人取格,丁遇酉以财论,乙遇午、己遇酉、辛遇子、癸遇卯,以食神泄气论,俱不以生论 。乙遇亥、癸遇申以印论,倶不以死论 。即己遇寅岁之丙火,辛遇巳藏之戊土,亦以印论,不以死论 。由此观之,陰陽同生同死可知也,若执定陰陽顺逆,而以陽生陰死,陰生陽死论命,则大谬矣 。故《知命章》中“顺逆之机须理会”,正为此也 。
丙子 己亥 乙亥 丙子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乙亥日元,生于亥月,喜其天干两透丙火,不失陽春之景 。寒木向陽,清而纯粹,惜乎火土无根,水木太重,读书未售;兼之中年一路水木,生扶太过,局中火土皆伤,以致财鲜聚而志未伸 。然喜无金,业必清高 。若以年时为乙木病位,月日为死地,岂不休囚已极,宜用生扶之运?今以亥子之水作生论,则不宜再见水木也 。
戊午 乙卯 癸卯 癸亥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此春水多木,过于泄气,五行无金,全赖亥时比劫帮身 。嫌其亥卯拱局,又透戊土,克泄并见,交戊午运不寿 。若据书云,癸水两坐长生,时逢旺地,何以不寿?又云“食神有寿妻多子,食神生旺胜财官”,此名利两全,多子有寿之格也 。总以陰陽生死之说,不足凭也 。
天地顺遂而精粹者昌,陰陽乖悖而混乱者亡 。
【原注】不论有根无根,俱要天覆地载 。
【任氏曰】:
取用干支之法,干以载之支为切,支以覆之干为切 。如喜甲乙,而载以寅卯亥子,则生旺,载以申酉,则克败矣;忌丙丁,载以亥子则制伏,载以巳午寅卯,则肆逞矣 。如喜寅卯,而覆以甲乙壬癸则生旺,覆以庚辛,则克败矣;忌巳午,而覆以壬癸则制伏,覆以丙丁甲乙,是肆逞矣 。不特此也,干通根于支,支逢生扶,则干之根坚,支逢冲克,则干之根拔矣 。支受荫于干,干逢生扶,则支之荫盛;干逢克制,则支之荫衰矣 。凡命中四柱干支,则显然吉神而不为吉,确乎凶神而不为凶者,皆是故也,此无论天干一气,地支双清,总要天覆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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