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买二手房入住后,厨房的声音让他“膈应”,他把楼上邻居告了!

每个屋主装修时都有自己的想法
中式、美式、法式、北欧、现代、田园
敲墙补墙、改变户型 , 也是常有之事
但若认为自己的房子 , 想怎样就怎样
关起门来谁也管不着
就有可能惹官司上身
案情简介
2014年 , 有人装修房屋并入住 , 但他改变房屋原户型 , 将客厅的公卫拆除 , 拓宽客厅面积 , 又将厨房改为公卫 , 导致公卫正对楼下厨房 。

公卫买二手房入住后,厨房的声音让他“膈应”,他把楼上邻居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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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有市民购买其楼下的房屋 , 装修后于2019年入住 。 装修中 , 发现有一根管道从楼上穿透楼板、进入其厨房顶部区域 , 并一路拐入其主卫卫生间后接入卫生间主管完成排水 。 入住后 , 他在厨房做饭时经常听见该管道的排水声音 , 内心十分膈应 , 遂将楼上邻居起诉至法院 , 要求邻居将改为公卫的厨房恢复原状 。
法院审理认为
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 , 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 。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 。 城乡建设部在发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时明确规定该条为强制标准 , 必须严格执行 。
根据上述规定 , 其不应将卫生间设置在下层厨房的上方 。将厨房改造成公共卫生间 , 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 , 亦有违公序良俗 , 给下层住户造成心理不适 , 对其居住生活亦会造成不良影响 , 应恢复原状 。
法院判决
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 将房屋中由厨房改造的卫生间恢复原状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 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
【公卫买二手房入住后,厨房的声音让他“膈应”,他把楼上邻居告了!】转自: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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